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长沙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长沙交通学院和长沙电力学院合并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金盆岭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和云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